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倡导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六系三部结合自身实际推荐1名候选人(专、兼职教师),学院将成立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各系部推荐对象的材料进行人员评选,并在校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的基础上,从中遴选1人推荐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学院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2.依法执教,敬业爱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举止文明,作风正派,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在学校及焦作市具有较大影响。
3.关爱学生,启智求真。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尊重学生的人格,重视学生德育工作;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4.创新进取,终身学习。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5.年度考核称职以上,2016、2017、2018年度考核至少一年为优秀等次。
6.高等学校师德标兵及先进个人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要求学术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超额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其中,高职院校教师还须有一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二)师德标兵的评选在具备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从事迹特别突出、影响广泛、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中产生。
(三)近5年来获得过“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师德标兵”、“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等省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如有新的突出贡献,经审批可准予参评。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各系部需上报的推荐材料有:
1.《河南省师德标兵审批表》、《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审批表》(每人3份);
2.师德标兵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每人10份),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需装订成册,原件由推荐系部负责审验)。
(二)师德标兵候选人同时为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需同时填报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两份审批表。
(三)推荐对象为兼职行政管理人员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上报《行政部门干部征求意见表》(每人1份)。
(四)除师德标兵获奖证书外,上述各项内容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其他
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将评选表彰工作与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提前谋划,精心布置,并以此为契机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献身教育事业,推动澳门官方游戏网站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请各系部务必在8月23日前将推荐人选及上报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宋银芬,联系电话:0391-8767143。
附件:1. 师德标兵审批表.docx
2.. 师德先进个人审批表.docx
3. 行政部门干部征求意见表.docx
宣传部 人事处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