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全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豫高发〔2019〕76 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省级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省级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二、申报名额
本次推荐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可结合自身实际推荐1名候选人(专、兼职教师)参与校内评选,学院将从中遴选1人推荐上报。
三、评选对象
学院党委职能部门、各处室、系部党总支、党支部及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方面工作扎实且实绩突出的教职人员,重点是在一线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校级领导干部和副厅级(含)以上干部不作为候选人。
四、评选条件和标准
1.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连续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5 年以上,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深受师生信任和尊重;本人近两年来(截止到申报日,下同)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拓展工作途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认真解决师生中的思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成绩突出,得到师生广泛认同;
4.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科学研究,取得突出理论成果,并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两年来至少公开发1 篇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论文或主持 1 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
5.已经获得过历届“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五、申报材料清单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 1 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 2000 字)一式 1 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
六、申报要求
1.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请参与评选的教师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并请于 11 月 29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表格的纸质版送至党委宣传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307842443@qq.com邮箱。
联系人:宋银芬 联系电话:0391-8767143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1月27日
表格: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