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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3-12-02 点击数:

为了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对学生会干部进行有效且合理的考核,特制定该制度,成员考核制度由四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班考核”、“活动考核”“存档考核”,各部部长由主席考核。具体如下:

一 、例会考核

1、实行定期定点的开会制度,定于每周日晚自习上课30分钟后在六楼系学生会办公室。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会后由主席对其问责。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须提前向主席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每次例会均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会议期间不得私自谈论、喧哗,保持相对肃静,不得擅自离开会场。

4、每次例会前通报本次出席情况及各部值班情况。

5、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免去其担任职务。

二 、值班考核

1、值班实行每周五天制,值班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机动调整,时间调整须经全体部长集体讨论通过。

2、值班人员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勤,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班者,须提前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勤。

3、每次值班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喧哗,并做好值班日记和电话记录,不得擅自离开办公室。

4、各部部长对当天的值班负全责,应在课间或有空时及时监督值班人员,并处理突发事件。值班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勤一次,在部长例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值班迟到累计五次或缺勤三次,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免去其担任职务。

5、值班人员应自觉维护办公室卫生,并坚持每天值班结束前打扫办公室。

三、 活动考核

1、活动考核由部门考核和主席考核组成。

2、在每周例会上各部汇报近期完成的活动,并由其它各部门考核,再由主席结合各部意见后评定。

3、活动考核应由学生会监督并如实记录。

四 、存档考核

1、存档考核由办公室负责。

2、各部门举行活动后,及时上交活动的材料给系办公室,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

3、学期工作计划未交的部长视为自动辞职。

本制度在主席及各部门的监督下由系办公室严格执行并负责解释,也可作为各部考核干事的参考,期末统计,并作为评奖评优、提拔学生干部的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