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工程系学习部晚自习评分标准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3-12-02 点击数:
为响应学校大一新生参加晚自习的规定,为了能更好的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也为了学习部能更好的开展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晚自习评比制度:
1.规定每班每日晚自习按100分制进行评比。
2.晚自习上课铃响后,如有班级仍末静下来;则扣班级晚自习分5分/次。
3. 晚自习课上,如果班里有同学在教室听随身听、看电视、玩手机则扣5分/次-人。
4. 晚自习课上,如有同学在教室打牌、下棋等则没收棋牌,并扣5分/次。
5. 严禁在教室打球、踢球,一经发现,则扣10分/次。
6. 晚自习无故(非正当理由)旷课。扣10分/次-人。
7. 晚自习早退,扣5分/次-人。
8. 不得在教室里抽烟,饮酒,如发现扣5分/次,更不许酒后上晚自习一经发现每人扣10分
9. 不得在教学,办公区吃游食,穿拖鞋,不文明装扮等,如发现扣5分/次
10. 不得在教室从事非法营销和集会,如发现如发现扣5分/次,并按情节轻重上报系里,将给以相应的处分。
11. 各班纪律委员,班干部有义务配合学习部的检查工作。如有不配合工作的,则扣5分/次-人。并按情节轻重上报院里,将给以相应的处分。
12. 晚自习检查时,必须要有两个人以上,扣分时必须要有班委签名或两个当场检查人员签名方能有效。
13. 上厕所两人以上开始扣分,则扣5分/次-人。
14. 上课后每有一人说话扣2分,说话严重扣10--20分
15. 任何班级的学生上课后在走廊大声喧哗、打闹者一人扣5分。
16. 本学期总平均分为80分以下,取消优秀班级体评选资格。
望各班认真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切实上好晚自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