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禁烟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3-12-03 点击数:
系属各班级:
为养成师生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营造清新、良好的校园环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下发的《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控烟工作意见》的有关精神,经校研究,自2012年12月1日起,校园内公共场所禁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烟区域
校园内公共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大厅、教室、实验室、机房、电梯、公寓、食堂、超市等公共场所。
二、适用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外来人员。
三、禁烟措施
1、总体动员。系属各教研室教师、学生会各部门、各专业班级要制定落实禁烟措施,全体教工、学生不得在禁烟区域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系属各个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校外来访者如在禁烟区吸烟,被访者有义务进行劝阻。
2、加大宣传。学生会宣传部、团委宣传部、各班级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站、宣传栏、橱窗、横幅、标语等媒介,宣传吸烟的危害和校园全面禁烟的目的与意义。
3、建立督导组。系属各个部门要抽出专门人员组成禁烟督导组,不定时间、不定地点的进行禁言督导。
全体教职员工、全体在校学生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园禁烟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做好禁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常抓不懈,共同创建无烟校园。
采矿工程系宣
20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