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等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意识,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建设,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人才,逐步实现学校教学与德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1、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努力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分析问题。
2、教学中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注意寓教于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高尚的道德情操、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是教师的崇高职责,教师不仅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而且是学生思想、品德、情操等方面的培育者,在业务上做学生的导师,在思想品德方面做学生的表率。
4、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力求做到寓德育于智育之中,要认真研究教育方法,贯彻 “ 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 ” 的教学原则,自觉地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指导教学,把思想品行教育渗透到各教学环节中去,在传授知识启迪智慧的同时,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5、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教师要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和教学规章,在教学中对随意缺课、不遵守学习纪律的学生要及时、严肃而耐心地批评教育;同时在学习方法、培养方案、专业发展、成人成材等方面给予指导,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过程,为培养既有文化、又有理想,既有道德、又有纪律,既有动手能力、又有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的高素质人才做出贡献。
6、教师接收教学任务后,必须严格按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针对教学对象的特点认真备课,设计好每堂课教学的具体方案。必要时要求试讲,然后正式实施。
7、按课程表的安排,提前10分钟左右,到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8、教师在上课讲台上,要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精神要饱满。
9、正式授课前要亲自点名,授课时应使用普通话,教学用语要注意文明。
10、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掌握教育科学理论,了解教育规律,精通自己业务范围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积累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授课、育人艺术。
11、教学过程必须按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好教学进度。
12、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教学中做到尊重学生人格,爱护关心学生,严格要求学生,采用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的沟通,融洽教学关系。
13、任课教师一般不得随意调课,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需提前2天向教务部门提出调课申请,获准后才能调课,不得擅自提前下课,否则作教学事故处理。
14、教师要因人制宜、因人施教,改进教学方法,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应经常与任课班级班主任取得联系,以得到班主任的支持和帮助。
15、教师不得在教室内吸烟,随地吐痰。
16、教师要按形成性考核的要求,按时布置学生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作好成绩记载。要配合教务部门做好学籍、考务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