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体育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辅导员培训计划》安排,11月1日,体育部在二教组团实训楼2106教室组织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开展“校规校纪”专题培训。会议由体育部党支部书记宋银芬主持。
11日中午12点半,本次培训正式展开。会上,宋银芬就“校规校纪专题”对全体辅导员及班主任进行培训。她指出,给予学生纪律处分时,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程的严重程度相适应的原则。应当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同时要注意公平、公正、公开、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及合法权益。她要求新生班主任要带领学生认真学习《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告知学生一旦被给予其纪律处分,本年度将取消其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其次,当班级学生出现严重违纪行为时,应首先让学生写出纸质情况说明,并将材料报于体育部学生管理工作委员会,由委员会召开集中会议,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定性,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下达后,班主任应组织受处分学生填写处分登记表,并电话告知家长,让家长到校签字确认。学生在受处分期间,班主任应督促学生每月提交思想汇报,如果处分期间学生表现良好,处分到期时,上报学生工作委员会,按期撤销其处分。如果处分期间学生又有新的违纪,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学生新的纪律处分。同时她强调,纪律处分只是对学生思想教育的一种辅助手段,其目的在于使受处分的学生确信自己行为的不当,认识和改正自己的过失。同时也可教育其他学生从中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