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共青团澳门官方游戏网站委员会网站!今天是

热门文章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

2014-01-02 管理员 点击:[]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

焦政文〔2013〕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志愿服务是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市各类志愿者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者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在全市深入推进志愿者工作,服务我市转型发展,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以动员社会广泛参与为目标,以创新志愿者工作体制机制为着力点,积极宣传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开展志愿者活动,加强志愿者管理、运行机制、队伍发展、项目培育、激励保障等工作,着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体现焦作特色、服务转型发展的志愿者工作体系,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志愿文明之城”。

二、总体目标

到2014年,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5%以上,市县乡村四级志愿者组织全部建立,专业化志愿者队伍达到100支,志愿者工作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服务、品牌化培育、社会化运作体系基本形成,志愿者事业发展达到全国较先进水平。参与志愿服务成为广大市民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和精神时尚,志愿文化与城市文化融为一体,“志愿文明之城”初步建成。

三、主要任务

(一)壮大服务队伍。

1.扩大队伍规模。完善四级志愿者组织体系,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全部建立志愿者组织,并充分发挥枢纽作用,协调联系各方面力量开展志愿工作。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依托职能优势成立专业志愿服务队。引导中小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每年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活动5次以上。到2014年,各县(市)区专业志愿服务队数量达到10支以上,大中专院校志愿者数量达到在校生数量的80%以上。

2.提高队伍素质。开展志愿理念和专业服务技能培训,确保志愿者培训率达到100%,全面提高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的认识和理解。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形式,在各级志愿服务站中选拔配备一批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相应时间和精力的志愿者承担专职管理工作,并积极组织专职志愿者对外交流、技能培训,以此为带动,全面提升志愿者工作组织管理水平。

(二)加强阵地建设。

1.建设基层志愿服务站。按照志愿服务站建设“六有”(有场地、有队伍、有项目、有标识、有制度、有台账)规范标准,到2014年,在全市各村(社区)全部建立志愿服务基础站(达到“有场地、有队伍、有项目”3项标准),其中志愿服务标准站(达到“六有”标准)达到60%以上。各县(市)区志愿服务示范站(场地达到30平方米以上,注册志愿者达到100人以上,品牌项目持续开展3年以上,有较为完善的制度、台账和标识体系)的数量不少于5个。

2.建设公共场所志愿文化阵地。各县(市)区要积极在辖区内商业区、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设志愿服务站(亭),作为志愿文化宣传、志愿项目发布、志愿岗位对接的主阵地,吸引广大市民了解志愿文化、参与志愿服务,并通过社会化运行持续开展志愿活动。到2014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公共场所志愿服务站(亭)。

(三)深入开展活动。

1.打造品牌活动项目。坚持在党政关注、社会急需、志愿者能为上寻找活动方向,积极将项目化理念引入志愿者活动中,形成调研、设计、论证、实施和成效评估一整套项目化运作模式。集中力量在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3—5个志愿服务项目上深入开展工作,形成具有明显地域发展特征、文化特点的志愿项目品牌。

2.不断扩展服务领域。在认真总结以往志愿者活动经验和成果的同时,坚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围绕文明创建、扶危济困、环境保护、大型赛事、社区服务、应急救援、文体活动等方面积极动员志愿者参加服务。鼓励辖区内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立足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根据社会公众的服务需求,就近、就便经常性开展志愿活动。

(四)完善运行机制。

1.规范招募和注册机制。要坚持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相结合、常态招募和临时招募相结合、现实招募和网上招募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吸收热心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建立科学完备的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和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做好注册志愿者建档工作。依法实施组织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把关,积极扶持,加强管理。

2.完善激励和分享机制。坚持将“志愿服务市长奖”作为全市志愿服务最高荣誉,每两年开展一次。各县(市)区每两年至少以政府名义开展一次优秀志愿者组织、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并指导各志愿服务站(队)建立志愿者激励保障制度,促进志愿服务整体活跃。同时,积极开展优秀志愿者组织、志愿者事迹报告会、工作交流会,分享经验,促进志愿者工作整体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将志愿者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研究制定志愿者工作发展规划,切实推动志愿服务机制化、常态化。要及时掌握志愿者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帮助解决志愿者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志愿者工作健康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按照政府承担的相应职责,将志愿者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保障范围,为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志愿者骨干培训以及大型志愿者活动、重点志愿服务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加大志愿服务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广告、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宣传当地活动情况、感人事迹。坚持时尚引领,积极创作符合时代特征的志愿文化产品,增强志愿文化的社会渗透力和时尚影响力。

各县(市)区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

上一条:团中央启动"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团走基层活动 下一条:转发:关于在全市专兼职团干部中开展“呵护雏鹰,助力圆梦”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