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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8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


各专业技术人员:

请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5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5〕11号)文件要求完成公需科目学习的同时,及时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业科目学时申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个人申报起始时间为2014年,人事处将不定期进行审查上报工信厅审核,最终由人社厅审核通过后发放继续教育证书。

相关平台入口: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址(公需科目学习平台):http://szzj.59iedu.com/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专业学时申报管理平台):http://www.hnzjgl.gov.cn/

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人事处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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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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