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焦作市第十批市管专家人选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市将启动焦作市第十批市管专家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从在我市(含驻焦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农业技术、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新闻出版、哲学社科、经营管理、金融财会、技术应用等方面工作,专业基础实、学术造诣深、工作业绩优的优秀人才中选拔。已是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推荐对象。
1.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良好的的职业道德和进取、创新、奉献精神;
2.以中青年人才为主,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2年8月1日以后出生),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最高不超过63周岁(195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作为科研成果、重大项目或专业技术主要完成者,2013年11月份以来业绩须符合《市管专家申报类别和条件》(见附件1)所列资格条件。
1.推荐报告及《焦作市第十批市管专家推荐初审汇总表》(含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表样见附件2);
2.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能够反映工作实绩的论文、著作、成果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多种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供,作为评审参考内容,给予适当加分。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老师准备报送材料,并于8月15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至人事处。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