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读者正确申领和使用图书借阅卡,以便做好正常的图书借阅工作,维护读者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图书借阅卡的办理
1.新生入校注册后,以系部为单位到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卡申办手续,手续齐全后,图书馆在一周内办好图书借阅卡,系部派专人到图书馆领取,发给每个学生。
2.教职工入职后持工作证明到图书馆申领图书借阅卡。
二、图书借阅卡功能的设置
1.图书馆办好并发出的图书借阅卡已开通图书借阅功能,可正常使用。
2.不同类型的读者拥有不同的借阅权限,教职工的一次借阅数量为不超过10本,期限为60天,学生的一次借阅数量为不超过5本,期限为30天。均可续借2次。
三、图书借阅卡的使用
1.我校的图书借阅卡是读者进入图书馆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主要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书库和阅览室都要随身携带。
2.读者进入书库或阅览室时应主动出示图书借阅卡,并接受值班老师的查验。
3.图书借阅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涂改。
4.读者图书借阅卡遗失后,应及时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因没有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造成他人冒借图书等后果,由读者本人负责。
5.补办图书借阅卡后,原借阅卡中的借阅记录将自动转入新借阅卡中,读者要及时到借书处查询借阅记录。
四、图书借阅卡的挂失与补办
1. 读者图书借阅卡丢失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证明到图书馆办卡处申请挂失。
2.读者补办图书借阅卡时需写出申请,单位证明人签字,持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办理新卡。
五、读者图书借阅卡借阅功能的管理
1.图书馆设专人对读者信息数据库进行管理。根据图书借阅卡的号码,图书馆管理系统建立读者借阅文档记录,并进行动态管理。
2.为加强对读者图书借阅卡借阅功能的管理,图书馆不定期地对图书借阅卡核对,核对有问题的图书借阅卡的借阅功能将自动失效。
3.学生离校、退学、休学时应将所借文献书刊归还图书馆,并交还图书借阅卡,之后,图书馆给予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4.本校教职工离职时,要提前还清图书,持人事处开具的离职申请或通知,到图书馆办理手续,同时,图书借阅卡将被注销。
5.图书借阅卡只限在有效期内使用,读者使用过期图书借阅卡,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借用或冒用他人图书借阅卡的,一经发现也给予没收并停止该图书借阅卡的借阅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