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教育部《关于 2021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现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及办法见附件1
二、申请人条件资格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1981 年 1月 1 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 2019、2020 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 2021 年度申报资格。
三、学校在线审核确认时间:2021年3月18日
教育部立项公布后一周内,立项成功的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给科研规划处办公室。
联系人:王明利
联系电话:8767537
附件:关于 2021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规划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