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焦作市科技成果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作者:鞠艳霞 时间:2015-10-26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按照焦作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四库”)工作部署,为完成焦作市科技成果库建设,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工作,现组织开展成果库信息录入工作。
一、 需录入信息的成果范围:
2010年以来通过鉴定并获得鉴定证书的省、市级科技成果。
二、 要求:
1.申报条件: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2.申报人:第一完成人登录焦作科技网链接/index.html进行注册,然后按要求填报。
3.申报时间:10月27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