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提升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岗位建功立业,推动“优质课”教师评选活动更加科学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校所有在职教师(专职、双肩挑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教学效果好,积极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3.独立承担一门以上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
4.注重教学研究,在教学过程中重视教学内容的更新,近两年内发表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其主持的教改项目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5.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近两年内在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有专著、教材出版,或其主持的技术开发项目获得较好经济效益。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活动,工作卓有成效。
三、评选办法
1.优质课教师按年度评选,每年一次。
2.优质课教师人数为当年度任课教师总数的20%。
四、评选原则
民主、公开、公平、择优。
五、评选程序
系部推荐,学校评审。具体步骤如下:
1.各系部分别成立评选小组。
2.各评选小组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根据评选条件择优评选,评选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3.各评选小组将推荐人选报校教务处,教务处对各评选小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4.学校组成评审小组,对复审合格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择优评选出优质课教师。
5.评选结果报请校党委批准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六、奖励办法
1.学校将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获奖者将被授予河南理工大学或河南工程技术学校“优质课”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2.学校将大力宣传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组织获奖教师的“示范教学”,使教师学有榜样,追有目标,以提高全校教师的教学水平。
附表1 优质课教师审批表
附表2 优质课教师推荐人汇总表
河南工程技术学校
二〇〇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