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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管理办法
为保证试卷管理工作的严肃性,确保试卷管理的保密性,规范试卷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试试卷的审批与保密
(一)试卷的审批:命题后的试卷,由系、部主任按课程教学大纲和《试卷命题原则与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签字盖章后,交系教学干事集中保管,待本系、部所属课程试卷收齐,统一送交教务处,交付试卷时应办理正规的试卷交付手续。
(二)试卷的修改或重命:系、部主任或教研室负责人对所审查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命题教师应对质询作出解释;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应退回命题教师修改或重新进行命题。
(三)试卷的选用:教务处依据教学管理要求,确定一套试卷用于考试,另一套密封好后,作为备用试卷,用于学生缓考或重修。备用试卷交教务处的考务管理人员保管。
(四)试卷的保密要求:接触试卷的人员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凡在命题、审题、印卷、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从重、从严处理。
二、考试试卷的制卷与密封
(一)试卷一律采用学院规定的试卷样式,打印清晰(样卷、蜡纸卷、电子稿各一份)。
(二)教务处安排文印室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印刷试卷。
(三)试卷制作完成后,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装,并同《考场记录》一起装袋、密封。
三、考试试卷的启用和装袋
(一)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立即进入考场,在考前5分钟当众开启试卷,据实填写《考场记录》,并按当场考生实考人数分发试卷。
(二)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核对考卷数量,并按要求将所有试卷中标明考生基本信息的卷头部分进行密封后装袋,确保评阅试卷人员无法从试卷中获知考生基本信息。
(三)试卷密封装袋后,监考人员应将试卷交学院考务办。
(四)考务办相关工作人员应按课程所属系、部将试卷分发到位。
四、试卷装订
(一)、凡考试课程试卷要求统一装订成册,装订顺序如下:
1、学院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
2、学生答卷(需按专业、班级、学号的顺序整理装订)。
(二)、试卷封面标定的应考学生数与装订的学生答卷数(未考的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试卷上标注“缓考、免考”或“缺考”等字样)及学生成绩册上的学生数三者一致。
五、试卷保存的范围和方式
(一)保存范围
正常考试课程的试卷及补考(缓考)试卷、笔试的考查课程试卷、重修试卷。
(二)保存方式
1.试卷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部指定专人、指定地点妥善保存。
2.试卷在评阅记分后应由任课教师及时将试卷移交系部指派的保存责任人,并填写一式两份的试卷保存移交清单。
3.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分教学班进行保存,系部保存责任人应在本学期前5周内整理完前一学期的试卷,集中保存于系部指定的地点。存放规范,方便查找,确保安全。
4.保存的试卷要用学院统一格式的试卷封面按教学班分装,并按试卷封面要求填写清楚应填栏目。
5.建立试卷档案,试卷档案归档内容:目录、试题、评分标准及标准(参考)答案、试卷、考试考查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试卷丢失、成绩改动等情况说明。
6.正常考试的补考试卷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试卷的保存年限
试卷保存应不少于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