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近日,焦作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如下:
1、焦作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绍政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9年至2014年,焦作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绍政利用春节、中秋和操办婚丧嫁娶之机,先后收受礼金、购物卡共计102.6万元。2015年8月12日,经中共焦作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王绍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其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修武县政协原副主席杨玉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0年至2012年担任修武县财政局长期间,先后收受部分乡镇、县直和企业的礼金和购物卡共计20万元。2015年8月12日,经中共焦作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杨玉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焦作市公路管理局焦郑高速公路办公室原财务副处长张李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01年春节至2014年5月,张李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购物卡共计2万元,严重违纪。2015年4月7日,经中共焦作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李成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单位开除公职,其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孟州市住建局路灯所副所长王荣飞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经查,2015年8月22日,孟州市住建局路灯所副所长王荣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驾驶单位车辆为其岳母扫墓。2015年8月26日,孟州市住建局给予王荣飞行政记过处分。
5、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副局长李成元等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1月29日,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副局长李成元,服务中心主任许大志等人以加班为名违规公款吃喝,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5年6月15日,经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成元、许大志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地区和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要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焦作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