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经学院研究定于4月21日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4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地点
焦作市委党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
三、参加人员
全体党委委员,全体中层干部,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及党政部门内设科室负责人,全体支部委员。
四、其他事项
1.活动当天乘坐学院班车往返,参加活动的相关人员上午8:10在第一教学组团东侧入口集合上车,活动结束乘坐班车返回学院。
2.请相关人员当日带好口罩,佩戴党员徽章,活动期间严格遵守教育场馆防疫规定和纪律要求,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管理。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于4月19日12:00前向纪检监察室(孔德武:0391-8767017)报备。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