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各处室:
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结合我 院实际,制定本考核标准,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准备材料,以备考核。
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时间:2018年元月3日—2018年元月5日。
2.考核方式:采取集中送达考核。2018年元月3日下午5:00前将《考核自查表》(附件1)和所有材料送至纪检监察室。
3.考核组成员:
组 长:张树岭
副组长:陈荣邦
成 员:徐百顺、刘士合、刘法根、张芸芸
考核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
注:《考核自查表》请双面打印。
附件1:考核自查表.docx
纪检监察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