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并将《入党申请书》装入该申请人的《入党材料档案》。
二、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团员须经过所在团支部推荐、分团委考察做出推荐决定后,经过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身情况(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
三、 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联系人要把培养积极分子工作当作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认真完成。经常同积极分子谈心,听取思想汇报,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表现,及时指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
2、联系人应将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经党支部和党小组讨论后,至少每三个月一次、认真如实地填写在《非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培养考察情况”栏内,作为党支部考察的依据。
党支部每半年对联系人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入党积极分子要不定期向党支部递交四份以上《思想汇报》。
《非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和《思想汇报》应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四、 党校培训
党校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知识概论》等。
培训后要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党校培训结业证书》,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在中学阶段参加过党校培训并获得的《党校培训结业证书》,需经北京邮电大学党校认可后,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座谈会应在考察期接近一年,支部准备将其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座谈会后,召开座谈会的党员要向党支部提交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六、 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期及党校培训成绩合格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七、 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1、 政审要形成综合性材料《政审材料》,内容包括:
①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② 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③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④ 党支部意见,支部书记签字。
2、 政审的基本方法:
① 同本人谈话。
② 查阅档案和有关材料。
③ 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④ 函调和外调。
3、 查阅档案材料需持党委、党总支介绍信到档案室查阅;函调外调由党委或党总支组织。
八、 入党公示
对于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在所在班对其进行入党公示,入党公示时间为七天。
党支部形成入党公示结论,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九、 下发《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档案》,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书》、《非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思想汇报》、《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政审材料》、入党公示结论等。
党委、党总支分管书记进行审查,对在发展计划内基本符合入党条件的,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十、 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 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个人经历及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如实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
2、 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对其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其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3、 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4、 认真负责地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
5、 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十一、填写《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党支部负责人或介绍人要对其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志愿书内的各项内容和填法解释清楚。可拟就草稿或填写与正式表栏目一样的草表,经分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审查后,再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正式的《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书》应注意的问题
1、 “入党志愿”一栏,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和发展过程,着重写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向党表达自己的心愿、理想和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决心。切不要脱离个人思想实际通篇照抄《党章》或有关材料。
2、“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的填写要与身份证一致。
3、“曾用名”指曾经使用过的名字(小名、别名、绰号不算)。
4、“家庭出身”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以前的家庭社会成分一般填写父母或抚养人的职业。
5、“现有文化程度”,填写:大学年级、大学本科、研究生等。
6、“本人成份”填写“学生”。
7、“有何专长”,填所学专业特长或个人特长。
8、“本人经历”一般从中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何地、何部门”要填具体单位全称,“证明人”不能填写自己的亲属。
9、“家庭主要成员”填写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和子女。
10、“主要社会关系”填写与本人有密切关系的亲属。
11、“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一般只填写大学以来的(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
12、"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它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3、如表上的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
14、入党介绍人意见,应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工作表现进行介绍。并表明自己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态度。
15、必须贴入党申请人近照。
十二、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材料档案》、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三、召开支部大会
1、支部大会前准备
① 会场:悬挂党旗。
② 会标:×××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大会
③ 党支部将开会的时间、地点通知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
2、发展大会程序:
① 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主持人清点、报告应出席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人数,宣布会议内容。
② 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及发展过程、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现实表现等情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优缺点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③ 入党介绍人认真、负责地向支部大会介绍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觉悟、思想状况、表现情况及入党动机,培养教育过程等,并表明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意见。
④ 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和政审意见。
⑤ 党员讨论。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能否入党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讨论,充分发表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助其提高认识。
⑥ 支部大会采取正式党员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能否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⑦ 讨论支部大会决议草案。
⑧ 会议发言,发展对象谈自己的感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决心。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自由发言,谈参加会议的感想。
3、“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 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②入党动机是否正确。
③申请人的人品、理论素养、本职工作和社会工作等情况,是否具有集体观念及自我牺牲精神等。
④政审情况,即申请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清楚。
⑤申请人的主要问题和缺点。决议中应明确指出“该同志还有以下不足:”,不能以“希望”的形式来代替。
⑥结论,即申请人是否基本符合党员条件。
⑦表决情况应写清楚支部现有党员人数,到会人数,其中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经举手表决,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
⑧支部名称、支部书记签名及支部大会日期。
4、 注意事项:
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②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③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④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⑤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作好记录。
⑥及时将《入党志愿书》装入《入党材料档案》,报党委、党总支审批。
十四、与发展对象谈话
在 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党总支委员,组织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 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五、党委审批
党委、党总支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3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党总支审批;超过6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党委、党总支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党总支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总支审批后,将《入党材料档案》上报组织部,加盖学校党委印章。
十六、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党支部应肯定其优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他克服缺点,继续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验,争取早日入党。
十七、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可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⑤党员代表讲话;
⑥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2、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①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②预备党员的教育以各党委、总支、支部为主。教育内容:作合格共产党员教育;组织观念教育;正确对待预备期教育等。
③党支部应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并分配适当的工作,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
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仍由支部确定联系人加强教育培养。一般可由介绍人负责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克服缺点,提高觉悟,争取按期转正。介绍人不在或调出支部的,由支部指定其他正式党员负责。
⑤党支部应定期研究预备党员的情况,每季度一次,及时了解、掌握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⑥预备党员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每季度口头汇报一次,每半年作一次书面汇报;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⑦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⑧预备党员的所有材料装入其《入党材料档案》,由党委和党总支保管,以利于在预备期内对预备党员更好地培养和考察。预备党员单位变动时,各党委和党总支应及时将其《入党材料档案》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同转出。
3、预备党员转正
①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
③对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
④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和工作程序
①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由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报告。
②转正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自己入党和预备期满的时间,对照党员标准,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学习、思想和工作表现,入党时缺点的改正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
③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④支委会审查。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联系人的考察意见、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标准,综合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讨论转正
(1)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其程序为:
① 支部书记宣布会议内容,清点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
②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学习、思想和工作表现及履行党员义务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清楚的问题。
③ 预备党员联系人或党小组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意见。
④ 支部党员进行讨论,表明是否同意其转正的意见。
⑤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做出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⑥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及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2)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慎重研究,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必须先向上级党委(党总支)汇报情况及处理意见,对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党总支应向组织部汇报。
6、预备党员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决议内容:
①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对不足的改进情况。
②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写清支部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票数。
③明确能否按期转正。
④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填写时间。
7、上报审批
①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上报党委、党总支审批。
②党 委、党总支对支部上报的转正决议,应在三个月内集体讨论审批。批准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党龄从预备党员期满转正之日算起;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据实说明原因。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内,注明审批时间,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名,党委、党总支盖章。
③党总支所属的预备党员转正的所有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加盖学校党委印章。
8、审批后的工作
①党总支审批并报党委组织部或党委审批后,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②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③对延长预备期的,党支部要具体地向预备党员说明延长的原因,教育其正确对待,接受考验,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若具备党员条件,可转为正式党员。
④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要有事实根据,并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党组织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的《入党材料档案》。⑤预备党员转正后的所有材料装入其《入党材料档案》后,由各党委、党总支派专人负责交校档案馆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由党委、党总支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