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 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的通知》(豫宣通流〔2017〕70号)、《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规范网络行为承诺的通知》(豫宣通〔2018〕7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通知》(焦宣文〔2018〕56号)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规范网络行为,积极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规范网络行为承诺活动。现将《澳门官方游戏网站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及承诺书一并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落实;并将本支部党员干部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学习签名后于11月16日(11周周五)下午5:00前交宣传部。
中共澳门官方游戏网站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
附件1:
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
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一、党员干部在网络上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党员干部不准参与以下网络传播行为: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
三、党员干部不得参加以下网络活动: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极其活动;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四、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在网络平台以职务身份注册账号行为。党员干部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当向所在党组织报告。
五、党员干部应当履行举报监督的义务。发现网上违法违规信息、活动的,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网络平台等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
六、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在网络活动中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要充分肯定、热情鼓励;对坚持正确立场、传播正能量而遭到围攻的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给予保护和支持;对党员干部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要依据党纪和国家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2:
澳门官方游戏网站
党员干部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
按照《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要求,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本人就自己的网络言行作出以下承诺: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发表、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决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制造传播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决不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不发布、传播违反宪法法律规定的信息内容;决不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决不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
四、自觉维护党和国家荣誉和利益。决不发布、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等信息内容;决不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等信息内容。
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报告本人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的账号、建立的群组。决不利用网络群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接受或赠送微信红包或电子礼券、从事网络推销、推广活动;决不泄露、扩散敏感特殊工作内容或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内容。
六、带头遵守社会公德。不制作、传播谣言、虚假信息,不传播负面消息,不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不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图片和视频。
七、自觉维护焦作形象。主动宣传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讲好焦作故事,维护焦作形象。
八、履行举报监督义务。发现网上违法违纪信息、活动的,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网络平台等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不良影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自执一份,学院宣传部留存一份。
承诺人: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