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充分展示广大教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风貌,在全院营造“当好人、做好事”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文明单位营造良好的群众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广泛开展“我身边的好人”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身边典型人物的榜样作用,围绕“争做好人办好事,传播核心价值观”主题,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小见大,突出“身边人、普通事、真感情、正能量”,以身边好人好事感动和引领身边人,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在全院营造崇尚好人、争当好人、争做好事的良好风尚。
二、活动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我身边的好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书记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中层正职担任成员,负责审核参评资格,确定全院“我身边的好人”活动候选人。
(二)活动内容
1.组织推荐。3月份,通过宣传动员,学院集中推荐一批“身边好人”候选人,各系推荐1—2名学生,各处室推荐1—2名教职工(包括退休教职工)。推荐时填写“我身边的好人”推荐表,并附简要事迹材料。(见附件)
2.审核公示。5月份,学院“我身边的好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对拟定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征求全院师生意见后,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
3.集中宣传。6月份,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广播站、电子屏幕等媒介对候选人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现身边好人的风采,使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
4.组织投票。9月份,学院“我身边的好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微信平台进行展示,组织教师、学生进行线上投票评选。
5.评选揭晓。10月份,评选揭晓,评出“身边好人”,对“身边好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评选标准
(一)教职工标准
近年来,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均可推荐。其基本标准为:
1.助人为乐的好人: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始终坚持帮助他人,特别是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始终坚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捐资捐物,在奉献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见义勇为的好人:为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捍卫正义、勇斗歹徒,不惜牺牲个人利益。
3.诚实守信的好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信做人,事迹突出,事迹感人,影响面大。
4.敬业奉献的好人: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群众公认度高。
5.孝老爱亲的好人:坚持孝老爱亲数年如一日,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尤其在家庭困难情况下,孝敬老人,教育子女,为践行家庭美德树立了榜样,事迹生动感人。
(二)学生标准
1.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盲目攀比,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树立远大志向,具有脚踏实地、百折不挠、坚忍不拔、不畏困难的品质,向着崇高的理想迈进;
2.热心公益,主动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假期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等生活困难人员提供服务;主动投身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植绿护绿、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
3.遵纪守法、拾金不昧、无私奉献、坚持诚信做事,得到家长、老师、同学们的一致肯定;
4.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理解父母、感谢父母、感恩父母;在同学中主动结对互助、交心谈心、补习功课、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5.勤奋向上、品学兼优、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全面发展。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各处室、系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我身边的好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评选活动与创文明单位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创新形式。
2.群众为本,重在自我教育。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在评选、推荐、公示、投票等环节,充分发动群众。要立足基层,着重推选师生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身边好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广大师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要把宣传贯穿评选推荐活动始终,充分发挥“身边好人”的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
宣传部
2016年3月2日
附:
“我身边的好人”推荐表
被推荐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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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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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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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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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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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或系部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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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别
| □助人为乐 □见义勇为 □诚实守信
□敬业奉献 □孝老爱亲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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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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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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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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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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