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广”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搭建教师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加快优秀教学人才成长,提高全体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竞赛。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讲课比赛工作顺利开展,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活动的组织协调、评选等工作。
组 长:王海长 张树岭
副组长:毋虎城 陈荣邦 席振修 吕 况
成 员:各教学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学术委员会成员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竞赛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张长喜(兼),成员屈扬、齐运瑞、李晨、陈竞、林刘军、樊磊。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1.参赛对象:本学期有授课任务并且来校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
2.参赛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
(2)在教学中能采用先进教学理念和技术手段,因材施教,灵活选用任务驱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学方法,营造合作、探究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教学效果好。
(3)独立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文件及教学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近两年内没有出现教学事故或差错(以督导处通报为准)。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本次竞赛按照“个人报名→系部初选→院竞赛领导小组评选”的程序进行。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所属任课教师对照条件积极报名,兼职教师原则上按讲授课程所在系部申请报名。
1.各系部对本部门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推荐出本系部的参赛代表,初选时间自定。要求各系部必须按照不低于2:1的比例进行初选,真正评选出能够代表本系部教学水平的教师参加学院比赛。要求每个教研室至少推荐1名教师参赛。
2.参赛教师要认真填写《“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竞赛报名表》(见附件1),系部签署推荐意见后于11月11日前将交教务处。
3.参赛教师参赛时请准备2份教案,1份上课用,1份交评委组审阅。竞赛讲课时间为50分钟。
4.学院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选标准
1.《“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竞赛评分标准》(见附件2)。
2.评分与计分
参赛教师讲课结束,评委按评分标准采用记名、百分制打分。工作人员统计每位参赛教师得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值相加求平均值,计算出最终得分。
3.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按照参赛人数的10%、20%、30%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学院将给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优先推荐获奖教师参加校外的教学竞赛。另按照系部教学管理考核指标给予系部相应加分。
五、评选要求及说明
1.各系部在推荐选拔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2.各参评教师所选讲授课程内容原则上要按照班级教学进程进行。但参赛教师如果所授课程已经结束,可以自行确定参赛课程和班级。
附件:1.“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竞赛报名表
2.“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竞赛评分标准
2016年11月7日
附件1
“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竞赛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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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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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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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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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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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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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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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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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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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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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及器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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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学年承担教学任务情况 |
课程名称 |
班级 |
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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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推荐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 处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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