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
,
根据《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
202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
,
经研究
,
拟面向
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8
名
。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拥有洛阳市户籍(居住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
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
二、聘用及待遇
(一
)用工形式
。
公益性岗位实行
“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
,
由用人单位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考核等。
(二
)安置期限
。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
,
其余人员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三)工作待遇
。
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甄选、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
用人单位通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需报送区人社局备案。
(一)报名时间:10月25日-27日
。
(上午
9:00—11:30
,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
。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
,
请提前到常住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工作
。
)
(四)面试时间:10月27日前面试(实际面试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
地点在各用人单位,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
面试通过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原则
,
如有申报资料不实
,
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一经发现
立即
取消其上岗资格
。
四、要求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程序
,
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好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
,
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监督电话:0379—63892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