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西华县公益性岗位招聘170人【时间至6.30】

作者: 时间:2021-06-28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0名公益性岗位。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6日——30日

报名地点:各岗位设置单位(附件)

报名要求:根据岗位设置报满为止。

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本次招聘全程经由网上(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负责报名人员的材料收集和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报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五、管理与待遇

1、管理。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应当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确定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台账。

2、待遇。执行西华县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社保,单位部分由人社局按实际交纳给予补贴。

六、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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